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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纪委监察局

负责检查并处理白城市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区市县党的组织和白城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负责管辖单位的案件指导、协调。
负责调查处理白城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区市县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其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白城市党风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会同白城市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下属机构

  • 研究法规室 汇总、整理白城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白城市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
    负责对白城市纪委局重大工作部署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负责白城市纪检监察法规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对纪检监察法规执行情况开展调查研究。
    负责对上级机关和白城市本级有关单位转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代表委局提出修改意见。
  • 组织部 考察了解白城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表现情况,考核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人选,提出调整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工作。
    负责派驻白城市市直属各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编制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并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
    调查研究白城市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情况。
    负责白城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白城市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
  • 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白城市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
    综合分析白城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综合协调白城市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履行白城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职情况,协调查处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单位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