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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粮食局

承担怒江州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提出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负责怒江州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推动粮食产业化发展;制定怒江州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指导怒江州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负责全社会粮食行业的统计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1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建议。
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怒江州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下属机构

  • 购销调控处 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指导怒江州粮食收购和订单粮食工作。
    督促和指导怒江州部队、灾区、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及怒江州粮食流通法律法规。
    负责怒江州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协同有关部门审核粮食批发企业的资格认定,制订粮油市场管理的规定、制度,管理城乡粮油市场。
  • 办公室 负责行政复议。负责怒江州粮食局机关经费审批、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和接待工作。
    组织协调怒江州粮食局机关的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起草怒江州粮食局文件、报告,审核局发文件。
    负责怒江州粮食局机要保密、档案工作,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 政治处 负责怒江州粮食局机关和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指导怒江州粮食局直属单位职工再就业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
    负责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承担本系统劳动工资报表资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