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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科技局

拟订兴安盟科技促进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
承办兴安盟委、兴安盟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促进兴安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研究提出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建议,推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成果转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兴安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下属机构

  • 发展计划处 承办兴安盟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编制兴安盟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指南。提出兴安盟科技经费配置建议。
    负责组织兴安盟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估、监理、验收。
    会同兴安盟有关部门推进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
  • 政策法规处 承担兴安盟科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指导科技工作。
    承担兴安盟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起草兴安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会同兴安盟有关部门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体制改革。
  • 科技合作与成果管理处 组织开展兴安盟与国外、港澳台地区、市域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
    拟订兴安盟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兴安盟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工作。
    牵头协调兴安盟重大科技会展和组织实施大中型技术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