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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技厅

会同四川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会同四川有关部门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培育发展民办科研机构,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承办四川人民政府和科学技术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推进四川创新体系建设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四川创新体系建设规划,拟订促进四川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制定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实验室体系和重点科研基地、产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拟订科技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认定创新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产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下属机构

  • 规划财务处 会同四川有关部门拟订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办法,提出综合平衡、方案调整和相关配套政策建议并跟踪和监督实施。
    编制四川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
    负责四川本部门基本建设计划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四川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 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指导、协调四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产业基地的建设;
    会同四川有关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
    推动四川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体系建设。
    拟订四川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
  • 政策法规处 拟订四川创新体系建设规划和科普工作规划。
    拟订四川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措施。
    承办四川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事宜。
    组织四川软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