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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社保局

会同内蒙古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协助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内蒙古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拟订内蒙古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内蒙古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指导和规范内蒙古技师学院、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务员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指导内蒙古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拟订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金及资金的管理。

下属机构

  • 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 拟订内蒙古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内蒙古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拟订内蒙古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
    负责拟订内蒙古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牵头协调内蒙古涉及农民工重大事项。指导、协调农民工信息建设。
  • 办公室 负责内蒙古社保局工作目标、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内蒙古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办理内蒙古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拟订涉及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 城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拟订内蒙古统筹城乡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组织实施内蒙古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
    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内蒙古就业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