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天津 和平区

和平区监察局

负责查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区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
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和平区廉政风险智能防控和廉情评估工作。
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负责监督检查和平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下属机构

  • 案件监督管理室 督促办理上级及本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统计分析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
    负责对重点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
    指导和平区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
  • 第一至六纪检监察室 调查联系单位应由本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指导、督办联系单位案件查处工作;
    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
    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
    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单位市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
  • 信访室(举报中心) 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
    指导和平区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受理对和平区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