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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监察局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
负责查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区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纪的行为;
按照规定权限,拟定或参与拟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策、制度、规定。
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区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做好各区和市直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

下属机构

  • 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昌平区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
    监督检查承担廉洁广州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查处;
  •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向上级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受理、分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
    督促办理上级及本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查办案件的相关工作,落实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
    统计分析查办案件及相关专项工作情况;
  • 办公厅 督促检查上级和本委(局)工作部署、决定事项及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答复工作;
    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
    汇总昌平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发布公文;
    协调机关各部门有关工作,指导区纪检监察机关的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