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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河北盐业局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承办河北政府和省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依法进行盐政执法,严厉打击盐业市场违法行为。
河北盐业管理局是河北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承担中央、省有关专项资(基)金的清缴工作。
    承担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报批和管理工作。
    承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进行盐政执法,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 盐政处 拟订河北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负责河北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负责河北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河北食盐批发许可证。
  • 规划发展处 负责河北盐业设备、质量、标准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编制河北盐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河北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