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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盐业局

商丘盐业总公司担负着商丘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
负责商丘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盐款结算及中央和省有关专项资金的清缴管理工作。
负责商丘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的审验、核查、报批、发放管理工作。
对商丘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下属机构

  • 规划发展处 负责商丘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负责商丘盐业设备、质量、标准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商丘盐基建、技改项目的审批和上报。
  • 盐政处 负责商丘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负责商丘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拟订商丘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商丘食盐批发许可证。
  • 运销供应管理处 编制商丘工业盐平衡计划。
    负责商丘食盐运输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
    负责商丘食盐加碘碘剂的计划供应和管理。
    负责拟定商丘食盐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