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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盐业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区域性盐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根据省计划安排,编制扬州食盐、工业盐购进、调拨、运输、储备、销售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扬州盐行业财务、统计工作实行业务指导。
扬州盐业总公司担负着扬州食用碘盐、工业生产用盐及农牧渔业用盐的管理供应工作,。

下属机构

  • 财务价格处 负责扬州直属单位内部审计。
    负责扬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组织落实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法规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盐价政策并进行监督管理,对扬州食盐价格调整提出建议。
  • 规划发展处 负责扬州盐业统计工作。
    负责扬州食盐生产许可证管理。
    编制年度食盐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扬州盐业设备、质量、标准和计量监督管理工作。
  • 盐政处 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扬州食盐批发许可证。
    负责扬州制盐许可证发放、监督工作。
    负责扬州盐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重大盐业违法案件,受理盐业行政复议。
    拟订扬州盐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