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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环境保护局

负责长寿区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镇乡(街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长寿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长寿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开展长寿区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承担落实长寿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拟定长寿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长寿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下属机构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 负责长寿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负责长寿区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及试生产(预验收)审批并参与竣工环保验收。
    负责长寿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综合管理。
    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 污染防治总量股 负责确定长寿区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及公布。
    负责长寿区排污许可证审核及办理工作。
    负责长寿区污染源普查及普查更新调查工作。
    承担落实长寿区减排目标的责任。拟订编制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测算并确定长寿区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及新增量。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重点企业的控制指标。负责污染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建立总量减排责任制考核制度。负责审核涉及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
  • 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对长寿区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设施及其他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负责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长寿区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算的编制及排污费财务、统计的编报工作。
    完成长寿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对长寿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及其他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