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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环境保护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嘉定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拟定嘉定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承担嘉定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环境破坏的责任;拟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受嘉定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权限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负责嘉定区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嘉定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负责嘉定区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镇乡(街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嘉定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组织协调嘉定区环境保护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岗位目标责任的制订和考核,实施政务督查、政务公开。
    负责嘉定区环境保护局会议组织、公务接待、后勤管理、安全卫生等工作。
    负责拟定嘉定区环境保护局内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及领导交办的其它材料,审核以局名义印发的各类文稿。负责编发环保政务信息及审核工作。
    负责嘉定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电子政务。
  • 环境监测站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
    按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履行监测、监督职能,对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三同时"项目和限期治理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监测;提供或核实嘉定区排污收费所需的监测数据;为排污申报、排污审计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中的总量核实和检查提供实测和核实数据;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情况提供考核依据。
    完成嘉定区环境保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与嘉定区环境监测规划、计划的制定,并贯彻执行。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嘉定区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贯彻执行国家和嘉定区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制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嘉定区有关建设项目 “三同时”管理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嘉定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负责嘉定区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及试生产(预验收)审批并参与竣工环保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