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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环境保护局

负责闵行区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镇乡(街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闵行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提出[1}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负责闵行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闵行区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核技术应用和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下属机构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 负责闵行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负责对闵行区闵行区辖区内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施初步审查。
    负责闵行区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及试生产(预验收)审批并参与竣工环保验收。
    完成闵行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环境监察大队 负责对闵行区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设施及其他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对闵行区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负责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闵行区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算的编制及排污费财务、统计的编报工作。
    负责本队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 办公室 负责拟定闵行区环境保护局内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及领导交办的其它材料,审核以局名义印发的各类文稿。负责编发环保政务信息及审核工作。
    负责闵行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考核、培训、职称评聘、人事档案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等组织人事工作。
    负责闵行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电子政务。
    承办闵行区环境保护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