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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区环境保护局

负责南开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承办南开区人民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南开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拟定南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承担南开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指导、协调、监督南开区生态保护工作。拟定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矿山复垦、石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南开区环境保护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电子政务。
    组织协调南开区环境保护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岗位目标责任的制订和考核,实施政务督查、政务公开。
    负责南开区环境保护局机关政务值班工作,编制节假日值班表并搞好督查。
    负责拟定南开区环境保护局内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及领导交办的其它材料,审核以局名义印发的各类文稿。负责编发环保政务信息及审核工作。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 负责南开区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备案及试生产(预验收)审批并参与竣工环保验收。
    贯彻执行国家和南开区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负责南开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污染防治总量股 承担落实南开区减排目标的责任。拟订编制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测算并确定南开区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及新增量。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重点企业的控制指标。负责污染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建立总量减排责任制考核制度。负责审核涉及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
    负责确定南开区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及公布。
    负责南开区排污许可证审核及办理工作。
    负责南开区污染源普查及普查更新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