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香港 中西区

中西区环境保护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中西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拟定中西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承担中西区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
负责中西区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协调镇乡(街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中西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承担落实中西区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拟定中西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督查、督办、核查中西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负责提出[1}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组织协调中西区环境保护局机关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岗位目标责任的制订和考核,实施政务督查、政务公开。
    负责拟定中西区环境保护局内工作计划、总结等综合性文稿及领导交办的其它材料,审核以局名义印发的各类文稿。负责编发环保政务信息及审核工作。
    承担中西区环境保护局文秘、档案、大事记、信息、信访、建议、提案办理、保密,政务值班管理等机关工作。
    负责中西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考核、培训、职称评聘、人事档案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等组织人事工作。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中西区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负责中西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负责中西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综合管理。
    负责对中西区中西区辖区内环保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施初步审查。
  • 污染防治总量股 承担落实中西区减排目标的责任。拟订编制总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实施。测算并确定中西区主要污染物减排量及新增量。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重点企业的控制指标。负责污染减排工程运行监督工作。建立总量减排责任制考核制度。负责审核涉及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新上项目的总量指标。
    负责确定中西区重点污染企业和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及公布。
    负责中西区排污许可证审核及办理工作。
    负责中西区污染源普查及普查更新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