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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物价局

拟定铁岭的价格改革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起草铁岭价格、收费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受理和组织、指导铁岭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负责铁岭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测,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做好价格预测预警;研究国际国内市场价格变动对铁岭价格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负责对铁岭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指导价格评估、鉴证工作;指导价格咨询、服务等价格事务工作。
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下属机构

  • 房地产价格管理处 负责组织拟订铁岭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和廉租住房价格或租金。
    负责管理铁岭城乡建设、规划、市政、国土房管及矿产系统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及其中介组织服务收费标准。
    参与拟订铁岭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标准,实施有关建安材料的价格指导。
  • 医药价格管理处 负责拟订和调整铁岭政府定价药品目录。
    负责组织实施铁岭药品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负责管理铁岭药品价格。
    负责铁岭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工作。
  • 综合法规处 负责提出铁岭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和对策建议。
    负责组织价格铁岭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工作。
    负责指导铁岭区县(自治县)物价工作。
    负责编制铁岭价格工作中长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