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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渔政局

负责屯昌县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依法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故,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渔港审定及渔业船舶排污监督和水域环境监督。
负责屯昌县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协助签发产品检验合格证、核发渔业船舶登记证、核发渔业船舶牌照等工作,并指导屯昌县渔政、渔检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下属机构

  • 市场加工科 负责屯昌县渔政局组织水产品加工与流通渔业产业化,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参与研究拟定渔业产业化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计划;
    承办渔业涉外事务。
    指导屯昌县区单位渔业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
  •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
    综合屯昌县渔业和渔业经济工作情况,起草渔业综合性文件、组织学习;
    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屯昌县渔政局机关文秘、保密、档案、信访、接待、督查催办、综合治理、环境安全、工会、计划生育、劳动、人事、老干、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 计财科工作职责 负责屯昌县渔政局渔业建设项目申报、实施、组织重点项目的实施监督与管理;
    研究提出屯昌县渔业和渔业经济中长期规划、渔业基础建设投资计划;
    负责屯昌县渔政局本级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的收支及管理。
    负责屯昌县渔政局局系统业务部门政策性拔款、内部审计、财务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