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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渔政局

负责蚌埠市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
审核蚌埠市《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特许证》的申请、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代为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及农业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机构

  • 市场加工科 负责蚌埠市渔政局组织水产品加工与流通渔业产业化,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指导蚌埠市区单位渔业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
    指导协调水产品和渔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承办渔业涉外事务。
  • 计财科工作职责 负责蚌埠市渔政局渔业建设项目申报、实施、组织重点项目的实施监督与管理;
    负责蚌埠市渔政局局系统业务部门政策性拔款、内部审计、财务监督工作;
    提出渔业财政政策建议;
    负责蚌埠市渔政局本级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的收支及管理。
  • 渔政科 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依法管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捕捞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特许证》;
    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及农业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蚌埠市渔政局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