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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渔政局

负责璧山区渔政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审核璧山区《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特许证》的申请、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代为征收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拟订渔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协助省渔政局、省渔业船舶检验局对在璧山区建造、修理、航行作业的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下属机构

  • 市场加工科 负责璧山区渔政局组织水产品加工与流通渔业产业化,渔(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指导协调水产品和渔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负责璧山区渔政局水产品及其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璧山区渔政局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申报等工作;
  • 渔政科 履行渔业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
    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及农业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璧山区渔政局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对渔业水域及其生态环境和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实行保护,
  • 生产科 编制璧山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规划,制订璧山区水产技术推广方案;
    承办上级业务部门及农业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导璧山区渔业生产工作,承担璧山区渔业统计和苗种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负责璧山区渔政局水产学会工作、渔业调查、水产科技培训、咨询、编发科普资料等科技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