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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海事局

统一管理山南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案件;指导船舶污染损害赔偿工作。
管理山南通航秩序、通航环境。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负责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监督管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核定船舶靠泊安全条件;核准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岸线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管理沉船沉物打捞和碍航物清除;管理和发布全国航行警(通)告,办理国际航行警告系统中国国家协调人的工作;审批外国籍船舶临时进入我国非开放水域;办理港口对外开放的有关审批工作和中国便利运输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组织编制全国海事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管理所属单位基本建设、财务、教育、科技、人事、劳动工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船舶港务费、船舶吨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有关管理工作;受部委托,承担山南港口建设费征收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全国海事系统统计和行风建设工作。
负责山南船舶、海上设施检验行业管理以及船舶适航和船舶技术管理;管理船舶及海上设施法定检验、发证工作;审定船舶检验机构和验船师资质、负责对外国验船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中国籍船舶登记、发证、检查和进出港(境)签证;负责外国籍船舶入出境及在我国港口、水域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保安和防抗海盗管理工作;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

下属机构

  • 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 承担山南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山南辖区VTS、CCTV、AIS等通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和动态监管工作。
    负责与山南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
    负责山南辖区水上险情事故应急处置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水上搜寻救助行动、船舶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 通航管理处 归口管理水上交通事故及污染事故的调查工作。
    负责山南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山南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等水上交通安全检查。
    负责山南辖区水上水下活动等通航管理类业务的审核和管理;负责航行警(通)告的发布和管理。
    负责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渔港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山南性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接。
  • 船舶监督处(危防管理处) 负责国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的组织与管理;负责国内船舶安全检查的业务指导与管理。
    负责山南辖区船员培训、教育、考试、评估及跟踪管理工作。
    负责防治船舶污染山南港区水域作业许可、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适装许可、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和船舶防污证书、文书核发。
    负责对船载危险品(集装箱)申报单位和个人的诚信管理;协助开展山南从事危险货物、防污染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