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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制办

承担统筹规划国务院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负责及时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指导规章清理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语言文本。
承担审查黑龙江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法规草案,以及需要由国务院批准的重要涉外规章、部门联合规章的责任。负责从法律角度审查黑龙江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开展黑龙江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政府法制协调司 研究黑龙江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
    承办协调黑龙江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
    承办黑龙江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办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对法规规章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 政府法制研究中心 宪法、国家法、行政法等公法和民法、商法等私法的应用研究。
    起草黑龙江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有关的专题研究。
    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我国政府法制研究。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
    黑龙江政府法制研究课题的组织、管理。
  • 信息中心 负责国内外各类法律、法规、规章信息的加工处理,为黑龙江法制办法规清理、编辑法规汇编、审定行政法规外文正式译本以及编纂行政法规的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黑龙江法制办内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负责黑龙江法制办与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制工作机构的法规信息交换网络的建设及管理工作。
    负责对外法规信息的交流及有关的国际合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