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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依据《省水文条例》,实施咸宁市水文行业管理,监督执行国家有关水文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水文管理的政策法规,并拟定咸宁市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承担咸宁市江河湖库及地下水水量和水质的监测与分析,咸宁市水资源调查、分析与评价,水环境监测与评价。
负责咸宁市防汛防旱水文测报和水雨情分析,参与水情预报。
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咸宁市境内国家基本水文站网规划。负责省以上水文站网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咸宁市水文基础数据库、水情及水资源信息系统等水文测报设施现代化建设。

下属机构

  • 水情科 指导咸宁市水情工作。
    承办咸宁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担咸宁市水情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管理工作。
    归口管理咸宁市水文系统防洪影响评价工作。
  • 站网科 负责咸宁市地表水水文站网规划和水文巡测计划的编制,下达年度站网计划,编制下达测站任务书。
    承办咸宁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咸宁市有关测绘管理工作。
    承办省水利厅有关水文站的设立、迁移、撤销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工作。
  • 水资源评价科 负责咸宁市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的资格审批与管理工作。
    承办咸宁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咸宁市水文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咸宁市水文科技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