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闸北区水利局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闸北区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按规定制定闸北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管理闸北区河道及采砂;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负责滩涂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开发。
开展闸北区水利科技、教育和队伍建设。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及国际合作交流,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指导闸北区水利队伍和农村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闸北区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下属机构

  • 工程管理科 指导闸北区水库、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监管。
    负责闸北区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护工作。
    组织编制闸北区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及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工作。
    负责闸北区河道、水库岁修及险工治理计划编制上报、建设管理工作。
  • 办公室 负责闸北区水利局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督办、档案、保密、机要工作,指导闸北区水利系统相关工作。
    协助闸北区水利局领导协调局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组织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闸北区水利局机关车辆管理及卫生、保卫、值班工作。
    组织闸北区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
  • 科技与水产处 组织开展闸北区水利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和示范工作。
    拟定闸北区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水利行业科技工作。
    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负责闸北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闸北区渔船、渔机、网具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