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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水利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受委托起草河东区有关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河东区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查、审批。
组织、指导河东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事纠纷的处理。
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河东区水生态建设。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协助河东区水利局领导协调局机关政务业务工作,组织机关日常工作。
    负责河东区水利局机关车辆管理及卫生、保卫、值班工作。
    组织河东区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办理。
    组织河东区水利局政务信息化规划工作,指导水利网站建设。
  • 科技与水产处 拟定河东区水利科技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水利行业科技工作。
    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负责河东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河东区渔船、渔机、网具监督管理。
    对河东区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水政水资源科 负责河东区水利法制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处理工作,承办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审查河东区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指导河东区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组织实施河东区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