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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水利局

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东区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查、审批。
指导东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东区水生态建设。
组织、指导东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事纠纷的处理。

下属机构

  • 科技与水产处 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负责东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渔事纠纷处理工作。负责东区渔船、渔机、网具监督管理。
    对东区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东区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水生动物防疫检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 水政水资源科 审查东区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指导东区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水源规划及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组织实施东区水资源取水许可、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
    负责东区水利法制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处理工作,承办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 工程管理科 组织编制东区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及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工作。
    负责东区河道、水库岁修及险工治理计划编制上报、建设管理工作。
    指导东区水库、大坝等水工程安全监管。
    负责东区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管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