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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水产局

负责眉山水产局总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全体会和有关业务工作会议的材料、会务及组织工作,督查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
及时向眉山水产局领导汇报请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草拟眉山水产局年度工作安排意见,提报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审查并协调组织实施。
协调眉山水产局各科站的工作并负责催办查办。

下属机构

  • 产业发展处 负责眉山渔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渔业种苗、饲料、渔药、渔机具、加工品等标准制定。
    归口管理省级水产行业学会、协会。
    研究提出眉山水产行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眉山渔业生产、加工、流通和结构调整。
    负责眉山水产大县、水产板块和精养鱼池改造等重大项目管理,会同计财处安排项目资金工作。
  • 渔政处 组织实施眉山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
    组织、协调眉山水产养殖业专项执法、渔资打假执法和内陆打击非法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等重大渔政执法行动。
    负责眉山相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职能。
    负责贯彻国家和眉山有关渔业法律、法规,负责制定、修订地方性渔业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 船检港监管理处 负责依法检验眉山各类渔船及船用产品、审查渔船设计、建造资格。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渔港监督、渔船检验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渔港水域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负责监督检查眉山有关规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负责制定眉山地方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依法进行渔业船舶登记、渔业水域防污管理和渔港内的安全及港务管理工作,组织检查渔船安全状况并处理渔业水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