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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气象局

组织开展普陀区各类重大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工作。
组织开展普陀区气象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组织开展普陀区各类气象科技技术服务工作。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普陀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下属机构

  • 防雷中心 承担普陀区建设项目雷击风险评估,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跟踪检测、竣工检测,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
    负责普陀区防雷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等工作。指导农村防雷工作。
    负责普陀区雷电灾害监测分析、公报制作发布等技术服务。
    承担普陀区雷击灾情调查、收集和上报。
  • 气象减灾科 负责普陀区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保障服务的组织管理,组织重大气象灾情的调查评估管理工作。
    承办普陀区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核准、审核、备案和变更工作。
    承担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的日常工作。依法开展雷电灾害防御管理,承担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
  • 气象台 承担普陀区网络、计算机、通讯设备、视频系统等网络设备的管理与安全维护工作。
    负责普陀区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综合自动气象站探测数据质量控制。
    负责普陀区气象设施维修等工作。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等。
    完成普陀区气象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