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广东 广州市

广州市气象局

负责管理广州市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人员密集场所等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和气象管理工作,行使气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执法职能。
负责广州市气球施放管理和施放单位资质认定管理工作。
负责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的发展规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气象减灾科 负责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
    负责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及各类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与协调。
    完成广州市气象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广州市气象协理员等社会化队伍组织管理工作。
  • 气象台 完成广州市气象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承担广州市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及气候变化监测诊断、气候预测、气候资料、气候区划、气候评价以及相关决策服务、公众服务工作。
    承担广州市灾害性天气监测和短时临近预警信息发布、灾害评估、灾情收集上报等。
    承担广州市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 气象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广州市农业、生态、旅游、交通、能源等专业气象服务工作。
    承担广州市专业服务产品开发、气象科普宣传、人工影响天气、气象讲座培训、课题研究等相关工作。开展气候资源的分析、评估和研究。开展气象信息咨询服务。
    承担广州市气象影视制作等媒体气象服务工作。负责气象网站日常维护。
    承担广州市地方政府对气象服务工作的有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