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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民族宗教事务局

负责协调推动枣庄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指导枣庄区、县级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建立和落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社会维稳工作,保障枣庄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承办枣庄委、枣庄政府和上级民族宗教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宗教工作三处 依法保护枣庄伊斯兰教团体、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会同枣庄有关部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指导枣庄伊斯兰教团体、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负责联系伊斯兰教和民间信仰人士及信众,并做好相关工作。培养和推荐伊斯兰教教职人员。
    指导枣庄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伊斯兰教、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及民间信仰事务进行管理。
  • 宗教工作二处 会同枣庄有关部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指导天主教、基督教团体和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负责联系枣庄天主教、基督教人士及信众,并做好相关工作。
    培养和推荐枣庄天主教、基督教教职人员。
    指导枣庄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天主教、基督教事务进行管理。
  • 政策法规处 起草枣庄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承办枣庄涉及民族宗教法制方面的其他事项。
    承担枣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督促检查、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枣庄区、县级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法制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为区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