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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民族宗教事务局

负责协调推动济南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负责组织、指导济南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议定济南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等专项规划,组织协调济南涉及民族因素的文化、体育等活动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正常宗教活动。
依法管理济南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指导济南区、县级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组织培训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建立和落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

下属机构

  • 宗教工作三处 依法保护济南伊斯兰教团体、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指导济南伊斯兰教团体、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负责联系伊斯兰教和民间信仰人士及信众,并做好相关工作。培养和推荐伊斯兰教教职人员。
    指导济南伊斯兰教做好清真寺的规划建设和维修。
    负责济南伊斯兰教和五大宗教以外的宗教以及民间信仰事务管理工作。
  • 政策法规处 起草济南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负责济南区、县级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法制方面的教育培训工作,为区宗教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具体指导。
    组织协调济南宗教团体、寺观教堂的法律咨询服务和宗教界人士的依法制度。
    承办济南涉及民族宗教法制方面的其他事项。
  • 宗教工作一处 依法保护济南佛教、道教团体、信教群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指导济南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佛教、道教事务进行管理。
    协调济南有关部门做好重点文物寺观的保护工作。
    负责济南佛教、道教事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