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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民政局

负责推进云浮市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云浮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民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牵头协调云浮市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承担依法对云浮市社会团体(含地市级异地商会,下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下属机构

  • 优抚处 承担云浮市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负责云浮市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承担云浮市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发证和烈士褒扬工作。
    指导云浮市优抚医院、光荣院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负责云浮市民政局系统思想理论、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云浮市民政局党委和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
    负责云浮市民政工作的政策调研,起草重要文稿。
    起草有关云浮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 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会同云浮市有关部门拟定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协调云浮市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负责云浮市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灾情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
    会同云浮市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产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