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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民政局

负责鸡西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追认烈士、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和烈士褒扬工作。
牵头协调鸡西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承担依法对鸡西社会团体(含地市级异地商会,下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负责推进鸡西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下属机构

  • 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负责鸡西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灾情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鸡西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会同鸡西有关部门拟定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担鸡西对口扶贫支援的有关工作,承担局系统三防工作和人防工程管理工作。
  • 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负责鸡西民政工作的政策调研,起草重要文稿。
    负责鸡西民政局党委和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
    负责鸡西民政局系统思想理论、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鸡西民政局系统的工、青、妇工作。
  • 优抚处 承担鸡西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发证和烈士褒扬工作。
    负责鸡西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承担鸡西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组织协调鸡西支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