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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民政局

承担依法对铁岭社会团体(含地市级异地商会,下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
负责组织、协调铁岭城乡救灾工作,组织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捐赠管理工作,接收、管理和分配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负责铁岭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承办铁岭委、铁岭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负责铁岭民政局党委和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
    承办铁岭民政局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铁岭民政局系统思想理论、新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指导铁岭民政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 优抚处 负责铁岭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组织协调铁岭支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承担铁岭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
    负责铁岭“五老人员”的补助、优待工作和民政部门代管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 计划财务处 负责铁岭民政局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负责拟订铁岭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制度。
    承担铁岭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铁岭民政局系统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建和房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