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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民政局

负责营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承担追认烈士、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的审核报批和烈士褒扬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营口城乡救灾工作,组织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捐赠管理工作,接收、管理和分配市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提出加强和改进营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协调营口有关部门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下属机构

  • 救灾和慈善事业处 负责营口本级救灾物资的储备、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承办灾情信息核查、上报等工作。
    统筹协调营口慈善工作,组织实施募捐管理工作,负责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协调营口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拟订促进营口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
  • 宣传和政策法规处 负责营口民政工作的政策调研,起草重要文稿。
    承办营口民政局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营口民政局党委和指导基层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工作。
    指导营口民政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 优抚处 承担营口追认烈士的审核报批、发证和烈士褒扬工作。
    组织协调营口支援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负责营口伤残抚恤对象的残疾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发证和抚恤金发放工作。
    负责营口“五老人员”的补助、优待工作和民政部门代管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