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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民建

积极参加中共市委和楚雄州政府召开的协商会议,加强与楚雄州经委、楚雄州计划发展局、楚雄州商业局、楚雄州科技局、楚雄州工商局等政府部门的联系,配合开展特约“四员”工作,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楚雄州委会和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每年的市、区、县级市人大、政协会议上通过大会发言、提交议案、提案和建议,就楚雄州的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提出大量的建议和意见。
根据楚雄州民建的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对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以及海外华裔人士的联络联谊活动,争取他们为祖国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出力。
在上级民建组织和中共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楚雄州民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经济界参政党作用,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各种形式的组织活动,对楚雄州民建会员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会史教育,提高会员的觉悟程度,激发会员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热情,并在中共各级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下,大力加强楚雄州民建领导集体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机关建设,积极发展高素质成员,努力推进组织建设,为民建发挥参政党的作用提供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保证。

下属机构

  • 组织处 负责省委会换届及届中增补领导成员的具体工作。
    负责楚雄州民建机关的人事、老干、妇女、计划生育和社保工作。
    指导楚雄州地方组织和省直支部的换届工作。
    办理楚雄州民建会员来信来访事宜,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 参政议政工作处 负责民建楚雄州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企业工作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承办楚雄州民建会为社会服务的工作。
    开展与在海外、港澳会员的联络工作。
    组织开展楚雄州专项调查研究,收集整理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交流参政议政信息。
  • 宣传处 学习宣传楚雄州民建会的章程、历史和优良传统,负责会史及理论研究工作。
    负责楚雄州民建评选和表彰先进支部、优秀会员工作。
    及时了解和掌握楚雄州民建会员的思想动态,向民建中央和有关部门反映。
    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