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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民委

提出协调贺州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承办贺州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管理贺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提出协调贺州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指导市、县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承办贺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属机构

  • 监督检查处 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协调贺州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
    研究贺州民族关系、宗教领域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
    负责贺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推进贺州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 文化宣传处 指导贺州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承办民族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宣传工作。
    组织指导贺州民族宗教政策、基本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
    提出贺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
  • 政策法规处 承办贺州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有关事宜。
    指导贺州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有关工作,联系指导各少数民族社会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依法负责贺州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贺州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负责民族成分管理、民族团结进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