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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残疾人联合会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河东区残疾人事业。
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承担河东区政府委托的任务,开展残疾人工作。
代表河东区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下属机构

  • 办公厅 综合协调河东区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承担河东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河东区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负责河东区会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
  • 残联执行理事会职责 执行理事会是河东区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专门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代表、联系、团结、教育本类别残疾人,反映特殊愿望及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帮助,开展适宜活动,参与国际交往。
    专门协会委员会由河东区残联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同类别的残疾人、残疾人亲友选举产生。
  • 残联会徽说明 会徽中心图形由"河东区残疾人"三字的汉语拼音缩写CJR组成,表示河东区残疾人,与国际上通用的河东区残疾人标志相近,使人一看便知是代表河东区残疾人。
    中国河东区残疾人联合会徽章,正面采用会徽图案,背面标示"河东区残联"字样。
    会徽的中心图形和边线采用金色,象征河东区残疾人生活在社会主义祖国,沐浴党的阳光,象征我国河东区残疾人事业生机蓬勃,欣欣向荣。
    梅花以五个相互连接的人字组成象征河东区残疾人团结携手,生活在友爱、互助的社会之中,得到理解和尊重;象征全国人民共举人道主义旗帜,和河东区残疾人一起组成亲密无间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