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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发展九龙城区残疾人事业。
动员九龙城区社会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鼓励九龙城区残疾人坚持爱国主义和乐观主义、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贡献力量。
代表九龙城区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下属机构

  • 办公厅 综合协调九龙城区机关重要政务、事务。
    负责九龙城区会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
    负责九龙城区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和机关行政事务等工作。
    承担九龙城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残联执行理事会职责 执行理事会是九龙城区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专门协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成员中应有各类九龙城区残疾人或九龙城区残疾人亲属代表。
    理事长由九龙城区残联主席团推举,政府任命,任期不超过两届。副理事长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政府任命。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执行理事会实行理事长负责制。
  • 工作职责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九龙城区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九龙城区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调查掌握九龙城区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组织实施精神病人家庭康复和监护;开展脑瘫防治宣传工作
    承担县政府九龙城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协调司法机关、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九龙城区残疾人的各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