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首页 黑龙江

黑龙江林业局(厅)

拟定黑龙江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黑龙江林业基本建设和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管理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林业基金,监督黑龙江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组织开展黑龙江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含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管理;组织、指导林业种子苗木的生产经营、质量监督检验及林业良种的审定。
制定黑龙江林业科技发展规划;拟定林业质量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制定黑龙江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下属机构

  • 规划财务处 组织拟定黑龙江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管国有林业资产。
    指导黑龙江林业基本建设。
    负责黑龙江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
  • 资源和林政处 编制黑龙江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
    研究拟定黑龙江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
    管理、监督黑龙江林木凭证采伐与运输。
    承办黑龙江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 造林绿化处 指导黑龙江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承担黑龙江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指导黑龙江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
    组织指导黑龙江森林资源的培育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