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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林业局

组织、指导红桥区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红桥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市和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组织、指导红桥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和省市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红桥区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负责陆生濒危物种进口管理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红桥区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红桥区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红桥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研究提出林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和红桥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预审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红桥区林业基本建设。

下属机构

  • 造林股 负责红桥区重点造林工程项目的论证和重点造林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红桥区国土绿化规划、技术、质量管理和验收监测。
    组织实施和监督红桥区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
    负责绿化费的征收、管理。承担组织红桥区古树名木普查和保护。归口管理红桥区花卉协会工作。
    承担红桥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 政工股 负责红桥区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
    负责红桥区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拟定红桥区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承办指导红桥区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 计划财务股 研究提出红桥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指导、征收管理红桥区林业基金,负责管理林业贷款资金,监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资产。
    承办红桥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社会保险工作。
    配合做好对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