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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林业局

组织、指导安顺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安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市和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组织指导安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
组织开展安顺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安顺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研究提出林业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和安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预审和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安顺林业基本建设。

下属机构

  • 造林股 负责安顺重点造林工程项目的论证和重点造林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安顺国土绿化规划、技术、质量管理和验收监测。
    负责统筹安排安顺造林计划、年度任务及营造林的检查验收。
    指导安顺各类商品林、防护林、风景林培育。
    负责绿化费的征收、管理。承担组织安顺古树名木普查和保护。归口管理安顺花卉协会工作。
  • 资源林政法规股 组织和指导安顺森林资源管理,制定森林资源调查规划、标准、规程和制度。
    指导安顺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安顺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承担安顺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监督安顺林木和竹材凭证运输、经营和加工。
  • 计划财务股 研究提出安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申报安顺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建立林业项目库。
    配合做好对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管理安顺林业资金,监督安顺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