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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林业局

研究拟定四平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四平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按照分工,做好禁毒的有关工作。
组织开展四平市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四平市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组织、指导四平市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四平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市和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股 管理四平市林业资金,监督四平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申报四平市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建立林业项目库。
    研究提出四平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指导、征收管理四平市林业基金,负责管理林业贷款资金,监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资产。
  • 资源林政法规股 组织四平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消长监测和统计。
    负责四平市林业基金征收的稽查工作。
    承担四平市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组织和指导四平市森林资源管理,制定森林资源调查规划、标准、规程和制度。
  • 造林股 指导四平市各类商品林、防护林、风景林培育。
    负责统筹安排四平市造林计划、年度任务及营造林的检查验收。
    负责四平市重点造林工程项目的论证和重点造林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四平市国土绿化规划、技术、质量管理和验收监测。
    组织实施和监督四平市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