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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林业局

研究拟定葫芦岛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县级林业基金;监督葫芦岛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葫芦岛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葫芦岛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葫芦岛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按照分工,做好禁毒的有关工作。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实施葫芦岛的林业行政执法。

下属机构

  • 计划财务股 管理葫芦岛林业资金,监督葫芦岛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承办葫芦岛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社会保险工作。
    研究提出葫芦岛林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综合规划及年度计划。
    指导、征收管理葫芦岛林业基金,负责管理林业贷款资金,监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资产。
  • 政工股 拟定葫芦岛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葫芦岛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离退休管理服务等工作。
    负责葫芦岛林业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实施。
    承办指导葫芦岛林业队伍建设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
  • 造林股 指导葫芦岛各类商品林、防护林、风景林培育。
    负责绿化费的征收、管理。承担组织葫芦岛古树名木普查和保护。归口管理葫芦岛花卉协会工作。
    承担葫芦岛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
    组织实施和监督葫芦岛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