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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地区林业局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塔城地区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塔城地区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塔城地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组织、指导塔城地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在国家和省市县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塔城地区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负责陆生濒危物种进口管理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木材、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行工作。
组织、指导塔城地区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热带林作物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塔城地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木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省、市和县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组织开展塔城地区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指导塔城地区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下属机构

  • 造林股 负责绿化费的征收、管理。承担组织塔城地区古树名木普查和保护。归口管理塔城地区花卉协会工作。
    组织实施和监督塔城地区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
    负责塔城地区重点造林工程项目的论证和重点造林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塔城地区国土绿化规划、技术、质量管理和验收监测。
    负责统筹安排塔城地区造林计划、年度任务及营造林的检查验收。
  • 资源林政法规股 监督塔城地区森林资源使用情况,组织编制、审核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
    监督塔城地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
    组织和指导塔城地区森林资源管理,制定森林资源调查规划、标准、规程和制度。
    承担塔城地区林业法制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 计划财务股 承办塔城地区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社会保险工作。
    指导、征收管理塔城地区林业基金,负责管理林业贷款资金,监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资产。
    研究提出塔城地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
    申报塔城地区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建立林业项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