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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机关事务管理局

按照规定承担枣庄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管理市国资委委托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承担市领导受赠公务礼品的管理工作。
按照规定会同市公安局对枣庄机关办公场所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实施业务指导;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的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由其管理的市级机关后勤单位以及本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运行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承办枣庄委、枣庄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制定枣庄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市级机关和区县四套班子等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建设、调配和权属管理;审核市级机关和区县四套班子等机关办公用房建设规模以及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和专项维修计划。

下属机构

  • 国有资产管理处 承担枣庄市级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权证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导枣庄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负责监管枣庄国资委委托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拟定资产保值增值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考核,定期汇总分析资产总量、结构、变动及收益等情况;会同局有关部门制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并监督执行。
  • 服务监管处 指导枣庄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处理、协调服务购买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
    负责枣庄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按规定核定枣庄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负责协调枣庄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 车辆管理处 会同枣庄有关部门推进枣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导、督促枣庄行政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及枣庄有关公务用车的规定和要求。
    负责对纳入预算的枣庄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项目提出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