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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对朝阳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定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相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负责朝阳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朝阳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住房的规划、管理、调配和服务保障工作。
按照规定会同市公安局对朝阳机关办公场所内部安全技术防范实施业务指导;承担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的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负责由其管理的市级机关后勤单位以及本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消防、道路交通等安全运行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负责朝阳有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保障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基建经费的管理;承办部分市级机关日常行政经费的会计核算工作。

下属机构

  •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研究制定朝阳市级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和办公电器配备标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进朝阳公共机构办公楼宇物业公司的节能管理。
    负责朝阳市级机关能耗监管分平台的建设运营管理,推进朝阳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建设工作。
    会同朝阳有关部门开展对朝阳市级公共机构水资源节约利用和相关废弃物资回收利用等工作。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朝阳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及局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管理外宾赠送朝阳领导和市级机关的礼品。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朝阳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法规、政策,制定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 服务监管处 负责朝阳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拟定朝阳市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朝阳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市级机关后勤服务购买工作,处理、协调服务购买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