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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负责丰都县公务员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补贴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丰都县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住房的规划、管理、调配和服务保障工作。
负责对丰都县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定市级机关各部门引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准入机制和相关服务标准,组织实施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指导、协调、推进丰都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丰都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对市级公共机构节能技改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负责丰都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外)编制和新增管理,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除外)的配备、更新,以及区县四套班子公务用车的更新管理。

下属机构

  • 车辆管理处 负责局属车辆及相关设备的管理,提出车辆更新和报废意见。
    负责保障丰都县人大、丰都县政府领导及其办公厅等部门日常公务用车。
    负责丰都县市级机关公务车辆的更新、 处置和行车安全管理,承办机动车的验车、牌证管理和驾驶员审证工作。
    负责对纳入预算的丰都县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 服务监管处 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丰都县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国有资产的管理。
    负责协调丰都县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爱国卫生工作。
    按规定核定丰都县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负责对纳入预算的市级机关服务项目提出审核意见。
  • 国有资产管理处 管理外宾赠送丰都县领导和市级机关的礼品。
    负责丰都县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场所公共部位及局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按规定承担丰都县市级机关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产权转让等事宜的审核工作。
    负责监管丰都县国资委委托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拟定资产保值增值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考核,定期汇总分析资产总量、结构、变动及收益等情况;会同局有关部门制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