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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无线电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河东区相关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承办河东区委、河东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导、协调无线电监测和涉外无线电管理的有关事项。
负责河东区边界地区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及过界车辆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管理;负责承办外国驻深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人士在河东区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的管理。

下属机构

  • 办公室 负责河东区无线电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编制和督办。
    依照职责负责河东区包括录用、考核、奖惩、调配、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管理等干部人事工作。
    负责河东区无线电管理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
    负责河东区无线电管理局、站财务计划、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
  • 频率管理处 负责贯彻河东区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划、分配及指配的有关规定。
    负责河东区频率占用费征缴等工作。
    牵头拟定河东区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的发展规划,指导监测设施的建设。
    承担河东区省际、军地及行业间频率协调。牵头组织实施河东区重大活动无线电保障。
  • 监督检查处 负责贯彻河东区无线电管理局各级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河东区无线电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
    负责受理河东区无线电管理违章举报、投诉及信访,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争议和纠纷。
    组织开展河东区无线电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