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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无线电管理局

依法查处怒江州设置、使用和研制、生产、销售、进口无线电设备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查处有害的无线电波干扰,保障重要无线电业务正常运行。
负责怒江州无线电设备的设置、使用和研制、生产行业的管理;负责销售行业的监管;负责无线电设备进口的管理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审查;对怒江州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产品型号进行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怒江州相关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负责怒江州边界地区无线电频率的管理及过界车辆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的管理;负责承办外国驻深代表机构、来华团体、客商等外籍人士在怒江州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携带或者运载无线电设备的管理。

下属机构

  • 频率管理处 承担怒江州省际、军地及行业间频率协调。牵头组织实施怒江州重大活动无线电保障。
    牵头拟定怒江州无线电监测技术设施的发展规划,指导监测设施的建设。
    负责贯彻怒江州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划、分配及指配的有关规定。
    负责怒江州频率占用费征缴等工作。
  • 办公室 负责怒江州无线电管理信息化的整体规划和应用推进。
    协调处理怒江州无线电管理局日常工作和文秘、信息、公务接待、档案、纪要、保密、督查。组织实施内外部宣传报道。
    负责怒江州无线电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编制和督办。
    负责怒江州无线电管理局、站财务计划、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
  • 台站管理处 按照分工承担怒江州省际、军地及行业的台站设置协调工作。
    牵头拟定怒江州无线电检测技术设施的发展规划,指导检测设施的建设。
    负责贯彻怒江州国家关于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负责怒江州相关无线电协会和业余无线电发展的监督指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