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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旅游局

承办莱芜委、莱芜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拟订莱芜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标准。
推动莱芜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境外、外埠驻本市旅游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签证的管理。承担特种旅游相关工作。
承担规范莱芜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下属机构

  • 规划处 牵头负责中国旅游产业博览会有关工作。承办莱芜旅游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指导景区安全监管、应急处置。推动休闲度假工作。
    负责莱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和信息监控系统建设、等级评定和日常管理、指导景区提升改造。
    负责莱芜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及促进工作。负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在莱芜旅游景区的推行实施。
  • 旅游活动促进处 承办莱芜旅游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组织指导莱芜旅游商品的开发、推广、赛事组织和旅游商品产业化的促进工作。
    推动会展旅游工作。协调接待国内外旅游机构来莱芜旅游推介。
    指导莱芜大型旅游活动安全监管、应急处置。
  • 政策法规处 负责莱芜旅游体制改革政策研究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莱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协调法律顾问工作。
    组织莱芜旅游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取证的相关工作。